第三百五十四章特殊的吻

作品:《逼我重生是吧

    【合伙人】,风投公司内的顶尖大佬。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的身份地位是高于md(董事总经理),为风投公司内的顶尖实权人物。
    只有一些特例的风投公司,是由董事总经理作为最大领导者。
    但凡是出众一点的风投公司,能成为合伙人就代表着你已经是业内的一方大佬级人物,在圈内拥有非常突出的实力与地位。
    岳灵静的舅舅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所以,他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的名字你去百度里随便一查,查出来的内容会惊掉你的下巴。
    实际上,别说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了,就算是被程逐拒绝的天诚资本的合伙人,在杭城都能算是顶尖的一批人。
    在2014年公布的十大风投品牌排行榜上,魔都的普林资本虽然没有上榜,遗憾未进前十,但也属于第二梯队里最顶尖的存在。
    在圈内,很多人都觉得普林资本并不比前十里的某几家风投差。
    岳灵静很快就联络了程逐,并按照逼气十足的舅舅的嘱托,告诉了程逐他的名字。
    “岳东易,怎么也姓岳?”程逐先是惊讶于姓氏。
    既然是舅舅,那么,他和岳灵静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姓的。
    由此推断,要么岳灵静的爸妈都姓岳,要么,岳灵静的爸爸是传说中的赘婿!
    程逐查了一下岳东易的资料后,也倍感惊讶。
    “没想到,她舅舅居然是投资圈里的大佬级人物!”
    而且他在年纪只有26岁的时候,就做出过一笔500万美金的投资。
    这笔投资,让他在业内直接出名,后续更是挖掘出了不少水下项目,成为投资圈内的一方大佬。
    但是,这26岁时的500万美元来自于哪里,就值得深思了。
    要么就是年少有为的可怕人物,在那个年代,年纪轻轻敢拿出500万美金搞投资,是想当恐怖的。
    要么就是岳家不是普通家庭。
    程逐个人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感觉这位岳东易和咱们沈明朗是两個极端啊。”程逐在心中想着。
    一个是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商业嗅觉无比敏锐。
    一个是创业界的自杀狠人,败家手段花样繁多。
    从各种角度考虑,程逐都是很愿意和岳东易见一面的。
    因为这个人的个人经历里,有好几次投资方面的神来之笔。
    和这种人合作,能引起的轰动也会更大。
    柚茶就会直接和那些岳东易过往投资的项目,画上等号!
    这一点所能起到的作用,和程逐前期直接碰瓷星巴克,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嫌弃杭城的天诚资本档次不够的原因之一。
    高端网红奶茶,是目前他推出的崭新商业模式,全国目前仅此一份!
    它的商业模式,注定需要长期的进行大规模的包装与炒作。
    不能低调,就要持续的张扬!就要把逼格给搞出来!
    因此,程逐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见面了。
    “没想到啊,狐言的小师妹居然还能起到这种牵线搭桥的作用?”
    “可以,我单方面承认你是我这届的校花了!”
    “放心吧静静,如果合作愉快的话,你看涩图的事情,我会烂在肚子里的。”程逐拍着胸脯保证。
    但是,一念至此,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岳灵静是知道我卖qq内衣发家的!她是知道我qq大亨身份的!”
    “她会不会和他舅舅讲?”
    想到这里,程逐突然笑了。
    “是我想法幼稚了,他们干这行的人,随随便便就能查到我的很多信息。”
    “其实我靠qq内衣起家的事情,有心人只要想去深挖,就还是能挖出来的。”
    “大信息时代就是这样,哪怕现在只是刚进入15年,也是一样的,只是没24年时透明的那么夸张罢了。”
    这个狗男人很快就转换了思路。
    由此可见,我的这个身份秘密,并不宝贵!
    静静,你沉迷涩图的事情,才致命!
    可以可以,我占据着信息高地!
    翌日,程逐早早起床。
    他按照林鹿的吩咐,在保暖内衣外穿上了一件棉质的白色衬衫,然后再套上一件黑色的大衣。
    小鹿在听到他今天要去见投资圈的大佬后,便强烈要求他今天这样出门,要穿得正式一点,并在出发前等一下她,她有东西要给程逐。
    程逐和岳东易约的时间是下午两点。
    所以,他干脆便选择和林鹿一起吃个午饭。
    “我的礼物呢?”程逐问。
    他其实能大致猜到林鹿要给他什么。
    “伱出发前再给你,急什么!”元气少女非要保持神秘。
    吃饭的过程中,程逐还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沈卿宁还是没来新杭公寓住?”
    “对啊,沈明朗没跟你说吗?”林鹿略感惊讶。
    “说什么?”
    “宁宁跟他一起去云省了啊,她说是被她哥哥硬拉去的,一起帮你的柚茶对接供应商去了。”林鹿回答。
    “我还真不知道,沈明朗没跟我说。”程逐怀疑是沈卿宁不准他说。
    至于是她自己要跟去的,还是沈明朗硬拉她去的,那就有待商榷了。
    傲娇少女的话,可信度总是非常低。
    但这个结果是好的,这本就是程逐的目的之一。
    “呐!等宁宁回来了,你可要好好犒劳一下她!”林鹿居然还这般吩咐起来。
    “虽然沈明朗现在加入了柚茶,但你是大老板,你说对吧?你总要表示表示的嘛!”元气少女补充。
    “好好好,都依你。”程逐立刻点头答应。
    这可是你说的啊,是你说要——好!好!犒!劳!她!
    林鹿还想再聊几句,但程逐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和她聊太多,以免出什么岔子,所以他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唉,那你现在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我很不放心呐!”他故意搞点骚话。
    话题果然就被转移开了,两人开始打情骂俏起来。
    这便是恋爱初期的滋味呀。
    逐步发生进展,一点一点的占有。
    这个过程,其实和暧昧期一样上头。
    饭后,程逐把林鹿送回新杭公寓。
    在下车前,她才从包里取出自己要给程逐的东西。
    声优少女还是和往常一样,很臭屁的自己给自己配音,把东西拿出来时,嘴里还献宝似的说着:“铛铛——!”
    如程逐所料,那是一条领带。
    一条tb的斜杠领带。
    这两年貌似正好是这个品牌火起来的时候。
    “去谈正事呢就要穿得正式一点,你看,正事和正式都是谐音。”林鹿还开始讲起了自己买领带的用意。
    程逐笑了笑,接过领带看了看,演技十足的开始面露难色:“麻烦了!我不会打领带!”
    很多大一男生不会打领带也是正常的,很多人刚走入社会时都不会。
    但是,程逐如果连领带都不会打,那才是怪事。
    他就是单纯逗林鹿玩儿。
    “哼哼,我会!”臭屁少女立刻就开启了臭屁模式。
    她冲程逐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近过来一点,她来帮他系。
    车内本就狭窄,两个人身子都前倾后,靠的自然极近。
    在这个近乎于封闭的空间里,仿佛相互都能感觉到彼此的鼻息。
    林鹿一开始还是在认真打领带的,但到了后面,感受着程逐那落在自己脸庞上的直勾勾的目光,不由得小脸微微发烫。
    她确实可以很熟练的打领带,但她很快就意识到了帮自己打和帮别人打,还是有着不同的,毕竟方向是相反的。
    这使得这个过程持续的有点长,她就在那翻来覆去的弄。
    “你给我打领带,你脸红什么?”
    “因为你一直在看我!”
    “我看你你就脸红啊?”
    “你再说我就不给你系了!”
    “你好像也系不起来啊。”
    “不可能!就是方向错了,我往这边绕一圈就可以了!”
    过了十几秒后,林鹿才长舒一口气。
    呼呼!终于系好了!
    “你看,这不就系得很漂亮吗?”林鹿无比满意自己的成果。
    还别说,打了领带后的程逐,给人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他这个人的气质与斯文无关,所以也称不上斯文败类。
    但和所谓的西装暴徒,似乎又没到那个份上。
    正装并没有束缚住他身上那份与生俱来的不羁感与痞气,相反,这种人穿上偏正式的衣服,也别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有一种说法,眼镜是男人的黑丝,领带是男人的珠宝。
    程逐低头看了一下,林鹿确实把领带打得有模有样的。
    刚刚她把程逐的衬衫领子给立了起来,现在还很贴心地帮他把领子给翻下来,并好好整理了一番。
    整理好后,林鹿开始欣赏自己的战果,还把领带的末端给拿起来在手指上绕圈把玩,嘴里则很臭屁的说着:“我的审美不赖吧?你打这条领带还挺好看的。”
    “那是因为人帅。”程逐回答的也很臭屁。
    程逐低头看着她把玩领带的手指,笑着说:“拉一下?”
    “什么?”林鹿起初没听懂。
    “拉一下。”程逐再次重复,眼睛则看着林鹿的右手。
    心中无比纳闷的小鹿还是照做了,缠绕着领带的手指轻轻一拉。
    就是这么一个拉的动作,连带着程逐的脖子与身体跟着向前一探,小小的力劲却足够拉动这样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
    他就这样吻上了她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