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驼鹿

作品:《重生七十年代,开局大山猎人

    不过1级的药园,能够容纳的药材还是数量有限。

    跟野菜生长可以密集分布不同,这些药材种植下去,那都是有间距的。

    在徐清风输入了二十株药材后,便看到了药园的进度条,容量已经用了1

    5。

    看样子,只能种植100株的药材。

    所以徐清风当然是紧着最值钱的药材了。

    其余的药材,则是直接收入仓库,回头卖钱。

    在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长白山,徐清风最不担心的便是药材了。

    千百年来,无数采药人踏足这片深山老林,按理说应该把这片山里的药材给采摘完了吧。

    但春去秋来,几千年过去,昔日的采药人已经不在了,但如今的山里却依然是数之不尽的药材。

    只有那种千年人参,因为生长的年份太久,所以才罕见,如今哪怕是深山老林也难寻。

    因为哪怕是三十年的老山参,价值也很高了,足够采药人几年吃喝不愁。

    他们又怎么会留与后人呢,看到自然就先下手为强了。

    但普通的药材,对于长白山而言,是采摘不尽的。

    就在这时,大灰停了下来。

    似乎有所发现,但这次不是药材,因为大灰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而且大灰没有叫。

    优秀的猎犬,在发现猎物的时候,是不会发出声音的,因为这样会惊动猎物,可能会导致猎物逃走。

    正确的打开方式,是隐秘的接近对方,然后快速的发起攻击。

    徐清风找了个隐蔽的位置,拿出了98k。

    二百米开外,有一头野兔正在草丛里觅食。

    生性警觉的野兔,哪怕在进食的时候,它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听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稍微感知到不对劲,可能会有危险的话,便会马上撒丫狂奔。

    不过徐清风和大灰,离野兔很远,所以野兔暂时还未察觉。

    “大灰,别过去,回来,看我的,一路上都是你在表现,现在轮到我了。”

    徐清风发现是野兔之后,把大灰给喊住了。

    大灰虽然有些不解,这区区的野兔,它一条狗就可以轻松拿捏,都不需要主人出手啊。

    但它还是听了徐清风的话,老实的回到了徐清风身边,一双眼睛,则是死死盯着远处的野兔。

    徐清风扣动扳机,下一秒,兔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便一头栽倒在地。

    98k威力毋庸置疑,别说是一只野兔了,就是一头野猪,也能放倒。

    都不用过去,徐清风只需要看到命中,便已经知道,这野兔命丧黄泉了。

    大灰仿佛也明白了,主人这是想要自己出手啊。

    对于枪这种玩意,猎犬自然是不陌生的。

    普通的狗听到枪声,可能会吓尿,但大灰可是在枪林弹雨中长大的,自然不一般。

    听到枪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很平常。

    不一会,大灰跑去,把野兔给叼了过来。

    看着兔子身上的血窟窿,徐清风直呼好家伙,98k这威力。

    幸亏打的是头,所以只损失一个兔头。

    要是打中身体的话,嘿,那就只剩下一个兔头了。

    虽然麻辣兔头很美味,但这年头,还是兔肉更有性价比。

    而且,兔子的皮毛,也是可以卖钱的。

    把兔子收入空间,徐清风收起了98k,带着大灰继续狩猎。

    相较于上次进山的惨痛经历,徐清风这一次可谓是酣畅淋漓。

    痛痛快快的在山林里,爽了一把。

    枪在手,猎犬开路,这不正是他无数次梦中的情形吗?

    简直就是爽文开局啊。

    不一会,大灰又停下了。

    还是猎物,而且,这次大灰似乎有了上次的经验,直接便回到了徐清风的身边。

    “聪明。”徐清风笑摸狗头,看向远处的山林。

    这次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一个大家伙!

    驼鹿!

    这玩意也叫四不像。

    四不像并非是特指姜子牙的坐骑麋鹿,其实有很多动物都可以称为四不像。

    四不像的定义是,脸部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而角像鹿。

    而符合这个特征的,别说,还有不少动物呢。

    比如说麋鹿,驯鹿,驼鹿,还有中华鬣羚。

    这些动物都可以称之为四不像,而且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觉得它们长的都差不多。

    但其实还是有些不

    一样的。

    徐清风这还是第一次在山里看到野生的驼鹿,不过对于驼鹿的大名,却早有耳闻了。

    林区的村落,大部分人都称驼鹿为“犴”,也叫犴达罕(满语)。

    犴鼻子跟熊掌一样,都是极其珍贵的食材。

    而且,在很多人心目中,犴鼻子比熊掌更为好吃。

    价格同样不低。

    驼鹿肩高于臀,与骆驼相似,这也是它的名字由来。

    驼鹿也是一个大家族,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分布。

    其中在我国,主要是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以及长白山一带。

    虽然它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食草动物,但其身躯却异常庞大,成年驼鹿的体重重达400-600kg,公驼鹿加上鹿角能高达3米,堪称庞然大物。

    也因为如此庞大的身躯,所以在自然界甚少有天敌,被称为森林之王。

    可能也只有东北虎这种,才能够猎杀驼鹿了。

    但东北虎面对大个子,也需要经历一番苦战,甚至会受伤。

    所以一般二者哪怕是在山林里,遇到了,东北虎也不会轻易出手。

    “好家伙,这么大的驼鹿,要是带回去拉车,那该多拉风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没错,他第一想法,居然是想把驼鹿给弄回去,这玩意可比毛驴要香太多了。

    而且这是有先例的。

    驯鹿和驼鹿都能够当坐骑。

    后世,网络上还有不少人争论圣诞老人的坐骑,到底是驯鹿和驼鹿呢?

    亦或者是圣诞老人起初用的是驼鹿,后面换成了驯鹿。

    这些说法都有。

    驼鹿,早在千年以前,就已经被驯养了。

    经过训练后,驼鹿是完全可以胜任拉雪橇的工作的。

    甚至在冷兵器时代,驼鹿还客串过一段时间的坐骑,

    没错,那就是鹿骑士。

    奇幻小说里,中世纪的精灵王,不就是骑着一头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