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36. 番外六 我愿意

作品:《咋办?我爹太上进了!

    这次出来游历,虽说目的是为了体察民情调研大周朝的农业现状,可我心里还是存了些游山玩水顺便还能品尝各地美食的美妙想法。

    穿越到这里以后,我的生活轨迹大概就是在周家庄那一两年,后来是周府与翰墨书院的两点一线。

    再后来,十二岁那年父亲登基称帝,之后,我便扎根在皇宫里。

    我与外界的接触实际上极少,所能接触到的也都是能有资格与我站到一起的人,非富即贵。

    虽不至于说是“何不食肉糜。”可我其实与这个世界是脱节的,我不是融入了这个时代,我只是融入了我的生活圈子。

    如今真真切切走入这人间烟火,

    ——我才明白什么是最真实的人世间。

    繁华的南江代表不了大周朝,依山傍水得天独厚的周家庄亦代表不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来自千年以后的我,带着系统的我,从今以后再也无法以围观者的心态做一条混日子的咸鱼。

    我想,我愿意。

    ……

    周锦钰原本的打算是想用至少一年的时间,把南北方几个重要的产粮区都考察一遍。

    只是儿子头一次出远门儿,周二郎怎么可能放心让他出来半年之久。

    给周锦钰半年的时间都已经是二郎能放手的极限。

    所以,周锦钰这次考察的重点是离安京城比较近的北方中原地带。

    周二郎在周锦钰的影响下,认识到贸易的重要性,因此积极扩建通商口岸,鼓励海上贸易。

    海上贸易这几年的迅速发展又带动了船舶业的发展,而船舶业的发达,让大周朝的商队能够到达的地方也越来越远。

    终于在今年初,大周的商队按照周锦钰绘制的图例,从外邦带回来了第一批玉米种子。

    而大周朝的北方地区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易于排水,且光照时间适中,比起南方湿润多雨的气候条件更加适合玉米种植,生长。

    另外,北方地区昼夜温差较大的特点也有利于玉米中淀粉和各种维生素的合成,产出的玉米营养价值会更高。

    说起来,中原地带的良田沃土几百年来之所以得不到发展,一是因为自古中原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二是北方的外族经常入侵,连年战乱的背景下,使得这里的百姓长期得不到休养生息,人口大量流失外迁,大片土地闲置荒废。

    所以,无论是父亲派刘永年在禹北大搞向阳花种植重修丝绸之路,还是大伯与女王联姻,以便为大周守好西北大门的同时促进民族间逐步融合,其目的都是让长期处于战乱的北方地区能够稳定下来,真正实现长治久安,从而南北联动,开创真正的大周盛世。

    周锦钰初步想要协助父亲做的事情有两件:

    第一、提高这个时代的整体农业水平。

    第二、想办法解决北方不能成为大周粮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黄河长年水患泛滥的问题。

    “外公,咱们就在这家吃点东西吧。”周锦钰指着路边一处窝棚搭成的简陋小吃摊道。

    他们一行人四月份从安京城出发,如今已经是六月份,走走停停两个多月,现在是来到了中原腹部地带,也是黄河之滨,黄河水患多发之地。

    萧祐安本以为外孙所谓的游学其实就是不想在宫里被圈着,想出来玩儿找的借口,哪成想周锦钰竟然来真的。

    这两个多月以来外孙真就走村串乡的坚持了下来。

    为了清楚的了解到大周朝老百姓的真实生活状况,被他爹养得如此娇贵的外孙甚至亲自跑到田间地头,了解百姓们都种植什么,用什么工具耕种,如何施肥,如何灌溉,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如何,遇上灾荒之之年收成又如何。

    他会把所听到,所见到的都一一整理甚至是绘制下来,无比认真。

    萧祐安想不出历史上有那位太子能如外孙这般实实在在为底层的百姓做事情。

    他想,周二郎能做上皇帝,或许是因为钰哥儿才是天选之人。

    站在眼前的小孩儿黑了,也瘦了,甚至都用不着多么乔装打扮,站在周二郎面前,他爹怕是都不敢上前相认。

    如今的钰哥儿脖颈欣长,身姿挺秀,就像一株正在茁壮成长的小白杨,从内到外都透着青春年少的鲜活的气息。

    少年的身体虽然还未曾发育成青壮年的身型,可是他还带着些许稚嫩的肩膀已经让人觉得他可以扛起一些重量了。

    这完全出乎萧祐安的意料。

    一路上奔波劳累,小外孙的身体竟还比在宫中小心翼翼地精心调养着都要强百倍。

    外孙如此辛苦,与在家里相比亦吃不好睡不好的,可外孙的头疾和喘症竟然一次都没有发作过。

    这让萧祐安一路上提心吊胆同时,忍不住反复向周锦钰确认:

    好孩子,你同外公说实话,身体真的没有感觉到有任何不舒服吗?

    若是有的话,你一定要告诉外公,钰哥儿也知道你那不讲理的爹是个什么脾气。若是有个什么闪失,你爹定会大开杀戒。

    外公和你手下这帮人的命都在乖孙一念之间啊。

    周锦钰哭笑不得,回他,“外公,我大概是太忙了,所以顾不上生病呢。”

    “……”

    玩笑般的一句话却让萧祐安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

    亏自己还是修道之人,在别人的事上看得分明,可到了自己的亲人这里却依旧不能免俗。

    人的精神力量可以对身体产生巨大的影响,当初周大郎哑了那么多年,自己心里其实根本没底,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在诓骗他,实打实做了一次神棍。

    可周大郎他信了,信则灵。

    钰哥儿的情况恰恰相反,各种精心调养,各种小心翼翼一旦过了头儿,就成了束缚在孩子身上的道道枷锁——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孩子,你是有病的,你和其他人不一样。

    有了这层认知,萧祐安不再拘着周锦钰,而高敬虽然得了周二郎的暗中叮嘱,但他亲眼看到太子殿下的身体确实比在宫里养的好。

    在太子和愚忠之间,他选择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太子。

    高敬心里有预感,回去以后,就算陛下表面上惩罚自己,可陛下心里定然不会真的怪罪他,因为陛下与以前的皇帝不同。

    陛下永远都把父亲的职责摆在第一位,而后才是帝王。

    穷乡僻壤的街边小摊铺,东西自然不能与宫里的御膳房比,先不说食材上的天差地别,就说宫里哪个厨子没有独门绝技?

    没有两把硬刷子怎么可能有资格给皇帝做膳食。

    不过周锦钰却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受罪,宫廷里用膳,太子同皇帝都是独自享用,再美味的珍馐佳肴一旦没有人一起分享,亦会感到食之无味儿。

    哪比得上这里,棚中坐满了男女老少,嬉笑喧闹中伴着烟气升腾,香味儿弥漫,热闹、野趣、更接地气。

    一行几人乔装打扮过,只是衣着再普通,通身的气派与眼前这些乡野小民比,仍旧引人注目,一进来,便惹来众人偷偷摸摸的好奇打量。

    高敬快走两步,找到空位,衣袖看似随意轻轻一带,不动声色间擦拭干净椅凳,引着周锦钰落座。

    “几位爷要吃些什么?”  生意上门,一个四十来岁,腰间扎着围裙的圆脸妇人紧走几步上前,脸上挂了笑,殷勤询问。

    “那就劳烦老板娘,给我们几人每样都看着来些吧。”周锦钰道。

    “得嘞,您几位稍候片刻,这就给您准备。”

    不多会儿的功夫,老板娘将冒着热气的胡辣汤,身子白胖松软,底部却又焦黄酥脆的水煎包,以及热油饼端了上来。

    小仙镇胡辣汤,祖传的手艺,在周边儿一片很是有些名气,周边十里八庄的乡民来镇上赶集,身上有几个余钱的,都喜欢来这里喝上一碗。

    周锦钰对面儿不远处坐着正喝汤的爷孙俩,爷爷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如品珍馐般小心翼翼又满脸餍足,小孙子却是狼吞虎咽喝得那叫一个欢实,看得周锦钰食欲都起来了。

    那小孩儿喝得太快,眼看一碗胡辣汤就要到底儿,他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咂摸出味儿呢。

    他忙又停下来,像他爷爷那般小口小口的喝起来,每次端起碗只敢用舌头舔一舔,咂摸半天,似乎是在细细感受舌尖上的美味,直到小舌头彻底品不出味了,才敢再轻抿一口。

    老头儿看着自家小孙子,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好笑又心疼的怜爱来,忙把自己的胡辣汤让给小孙子喝。

    “大柱喝饱了。”  小孙子毫不犹豫地把爷爷的碗又给推回去。

    周佐见周锦钰目光放在对面儿小孩儿身上,不等他吩咐,把老板娘叫过来,低声吩咐了两句。

    很快老板娘就把两大碗胡辣汤,以及热气腾腾才刚出炉的水煎包,油饼小菜等一并端到爷孙俩面前。

    老头儿忙道:“错嘞,错嘞,不是俺们,俺们没要。”

    老板娘笑盈盈指了指周锦钰道,“老哥有福气了,贵人请你们爷俩吃哩。”

    老头儿早就看到周锦钰一行人了,得了贵人的恩惠,忙拽起小孙子过来道谢。

    庄稼汉子不太会说话,手里作着揖,语无伦次的,大概意思就是使不得,使不得,不敢让贵人破费。

    周锦钰笑着招呼小孩儿过来,四五岁个小孩儿虎头儿虎脑的,抬头看了眼他爷爷,又偷瞄周锦钰。

    他心里迟疑害怕,又跃跃欲试想要上前,两只小脚丫左脚尖踩完右脚尖,右脚尖又去踩左脚尖,憋得小脸儿通红,还是不敢动。

    小孩儿唯恐自己会做错什么,惹了贵人不喜。

    周锦钰也不强求他,笑着夸赞道:“再好吃的东西也不占为己有,知道让爷爷喝,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抿了抿唇,他又道:“好孩子理应受到奖励,刚才那些是哥哥送你的,也是你用自己的孝心换来的。”

    “不,不,不是……”小孩儿忽然怯怯地小声开了口。

    “不是什么?”周锦钰温言细语道。

    “不是,不是爷爷……是,是爹。”

    “这……”周锦钰整个一呆住,这爹长得也太着急了点吧。

    想想自己同爹站在一起的时候妥妥哥俩好,莫非人家是老来得子?

    周锦钰正跟这儿瞎猜,就听小孩儿又说话了,第一句话说出口以后,后面的话好像也没那么难了,小孩儿不问自答开始自我介绍起来,“哥哥,俺叫大柱。”

    说着话,他还两只小脚悄悄往前挪了挪,他想离眼前的哥哥近一些。

    这个哥哥跟他以往见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萧祐安眸光微动,周佐和高敬却是几乎同时瞳孔紧缩,提高了十二分的警惕。

    这时,小孩儿主动停下脚步来,因为他闻到了哥哥身上淡淡的香味儿,害怕自己身上的汗味儿把漂亮哥哥给熏臭了。

    周锦钰看着眼前的大柱,忍不住咂舌,这孩子竟然还是家里的老大,老头儿真挺厉害的。

    他温声笑道:“原来你叫大柱,哥哥记住了,是个好名字,以后长大了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

    对面小孩儿黑葡萄一样单纯明亮的眸子里正扑闪着感动、骄傲、欢喜和激动,就听他那老实巴交的爹开口了:

    “贵人弄错嘞,俺家娃子不叫大柱,叫打住。”

    “不叫大柱叫大柱???”

    “是嘞,叫打住。”

    老头儿又解释道:“俺家婆娘一口气给俺生了十个娃,俺怕她收不住还要生,养不起,老十就给起了个名字叫打住。”

    十、十个娃!!!

    周锦钰简直震惊到无以复加。

    我的乖乖呀,一个足球队都生出来了,这守门员再守不好球门,足球队都挡不住了,是得要“打住”

    这老头儿岂止是真厉害,那得是真厉害的平方呀。

    一时之间周锦钰都不知道要不要把这件趣事儿写信给自己爹分享了。

    老头儿刚才的话方一落地,旁边众人俱都哄笑起来。

    就在旁边一众人的哄笑声中,一道稚嫩的童声压过了所有人——

    “俺不叫打住,俺叫大柱!”

    眼前的小孩儿脖子直梗梗挺着,一脸受伤地看着自己爹,眼泪儿倔强的含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让它掉下来。

    他用力大声重复道:“你们都给俺听好了,俺叫大柱,不叫打住,谁敢再笑,俺就,俺就,俺就咬你们!”

    小孩儿凶巴巴冲众人一呲牙,露出尖利的小牙来。

    众人笑得更是前仰后合。

    周锦钰没有笑,他站起身,走到小孩儿面前,抬手摸了摸他的头,道:

    “你排行老十,哥哥在家中排行老九呢,我爹虽然没有给哥哥起名叫打住,可他心里也和你爹爹一样的想法,不想再来一个呢。”

    “我爹很疼我,看得出你爹也很疼你,对吗?”周锦钰问。

    小孩儿用力点了点头,眼中那滴倔强的眼泪终于没有控制住,顺着眼角儿流下来,在小黑脸儿上冲出一道水泥印儿。

    他拍了拍小胸脯,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大声道:“俺长大了不光要做俺家里的顶梁柱,俺还要做咱大周朝的顶梁柱。”

    周锦钰动容,一边掏出洁白柔软的天丝云锦棉帕给小孩儿擦眼泪儿,一边儿夸赞他:

    “好孩子,有志气!不过大柱这个名字还是太普通了点儿,不如哥哥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天赐如何?你才不是可有可无的人,你是上天赐给你爹的宝贝。”

    闻听此言,小孩儿眼泪流得更欢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没有人像哥哥这样跟他讲话。

    哥哥的话太让他喜欢了,对方要是自己的亲哥哥就好了。

    小孩儿虽然喜欢大哥哥,可他还是极为坚定的摇了摇头。

    “哥哥,俺不想叫天赐,老天爷才不稀罕俺,俺也不想稀罕他。”

    “老天爷把俺二哥饿死了,三哥饿死了,四姐饿死了,五姐也饿死了,六哥也饿死了,全都死了,娘也死了。”

    小孩儿就像在说着一件极为稀松平常的事,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伤心,只剩下麻木。

    他说得很平静,亦让周锦钰产生了仿佛在听故事一般的不真实感,太凄惨了,凄惨到让人无动于衷,周锦钰想起自己当初在读历史课本时关于朱重八的那段话,明明知道很凄惨,可奇怪的是心里一片麻木,因为这种痛已经超出了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就听小孩继续道:“就俺的命好,俺有番薯吃,饿不死嘞。”

    “哥哥,俺的命是种出番薯的太子给的,不是老天爷,所以俺不想叫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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