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令其实心里清楚,楼弃权倾朝野,只要他不想,他就算是真的皇子,也永远回不到宫里,可是他要回去,他要回去问清楚,那个雨夜,他到底是不是特意将他赶出宫,这些年对他赶尽杀绝的人,是不是他的人。
    或许他只要一句话,想要他死的人,是不是楼弃。
    他只要这一句话,只要有这个答案,他就能骗自己这么多年的敬仰和相思不是妄想。
    是千机阁的人说,只要他成了最好的杀手,他们就能帮他回宫。
    这六年里他拼了命的往上爬,拼了命的执行任务,拿命去拼,拿命去搏,就是要走到那个位子,这么多年他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每次命悬一线的时候,他都会想起楼弃,然后告诉自己,他不能死,他要活着回去,他要回去问一句。
    那些事情到底是不是他做的,他是不是真的要让他死。
    六年,他终于成功了,可是还没有等到他回宫,千机阁的人就给了他答案。
    六年前,楼弃花重金向千机阁买了一桩任务,那桩任务就是——暗杀三皇子萧令。
    萧令看到楼弃的亲笔信,看到他独有的兰花印章,只觉得自己愚蠢,何止是愚蠢!简直是蠢透了!!
    十年,他觉得自己的十年就是一个笑话。
    萧令整颗眼球因为充血布满血丝变得猩红无比,从前那些往事每次回想起来都是一次凌迟,他恨楼弃,恨他恨得不能自已,可是又因为贪恋重逢而舍不得杀他。
    激愤之下,他狠狠掐住霖香的脖子,咬着牙质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爱上了一个一心想让自己死的人!你们都觉得我蠢!”
    短刀脱了鞘被萧令拿在手里,锋利的刀刃崭露锋芒,刀刃埋进霖香的胸腔里。
    埋胸四寸,一击致命,连喘口气求饶的功夫都没留。
    萧令的面颊一侧都是血,他像是看不见自己眼前的场面,颤声道:“是不是都觉得我蠢?!是不是觉得我蠢透了?!”
    这么多年杀人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可他还是第一次为了楼弃杀人,还是杀的和楼弃有关的人。
    短刀“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他怔怔地看着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像是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杀了人。
    萧令此刻才发现自己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了。
    他易怒暴躁的性格是从服下千机阁的止疼丸开始的,那个时候身边的人告诉过他,但是他为了更快更好的完成任务,并不理会这些。
    又或许...他原本就是这样的,只是在那些药丸的催促下变得更加严重。
    他现在只觉得自己头皮发麻,指尖都在发抖,心脏跳地快要鼓出胸腔,连下颌都紧绷地直发抖。
    他现在必须要见到楼弃,哪怕他对自己虚情假意也好,哪怕给他用香让他昏迷也好,就让他像今日白天一样,在自己身边待上片刻,就只有这样也好。
    他戴上兜帽,跌跌撞撞走出房门。
    因为注意力不集中还在走廊上和一个奉茶的小厮撞到了,小厮赶紧稳住身子跟他道歉,一边推开一旁雅间的门。
    萧令戴好兜帽正要往前,余光一瞥,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楼弃。
    他还以为是自己情绪太过出现了错觉,直到驻足看到他含笑接过一旁小倌的茶。
    那人长得确实好看,五官精致勾人,和楼弃相处亲昵又自然。
    刚才那小倌的话冲进耳中。
    “他...他大部分都去找棠溪,他很喜欢棠溪,楼大人找我,也不过是因为我和棠溪长的有几分相似...”
    “这,这是满京城都知道的事情呀,不然棠溪怎么会成与君阁的红人。”
    萧令所有的思绪都被抽离了,眼神不自觉地紧盯住面前的那张脸,手掌又开始发颤,所以他是怎么做到白日里柔声安慰自己,夜里又来找小倌厮混的?
    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在过这样的日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无数人追捧。
    原来他一直都过得这样风光,为了能让自己一直风光下去,他决定将自己置于死地,推自己的外甥上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萧令身子靠在柱子上,渐渐笑弯了腰。
    他还曾经给楼弃想什么理由开脱,想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所以才迫不得已...迫不得已...
    销金地,玉美人,权倾朝野,荣宠无极,在他的眼里,哪一个都比他萧令重要,他看不上自己的爱慕,连这条命都要踩进地里,想让他死得无声无息。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直到这一刻他像是才明白,错不在别人,该死的也不是别人,是楼弃,是楼弃一个人的错,该死的也是他。
    他把命悬在刀尖上想弄明白一个真相已然是愚蠢至极,如今回宫贪恋他的温情更是蠢上加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