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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人偶

    ……
    朋友?
    我和他算什么朋友?
    因为一颗篮球,我暗地里窥伺他长达六年,他的举手之劳让我刻骨铭心,但他自己却压根不记得这件稀松平常的小事,不记得我这个人,自然也不会知道我和他上的是同一所大学,甚至还参加过同一个社团。
    从他的角度来讲,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那家咖啡店里,他误撞到我溅了一身咖啡,仅此而已的交情。算起来,他才认识我不过两天。
    这就能算是朋友了吗?
    受欢迎的人是这样交朋友的?
    从小到大我亲情淡薄,脾气古怪无法和别人正常沟通,总是惹人厌嫌,所以一个朋友也交不到。我无法衡量朋友的标准,但是梁枝庭是正常人,甚至还是很受欢迎的正常人,他说的,总不会有错。
    他说我们是朋友,那我和他应该就是朋友了。
    他不会嫌弃我。
    不会露出和旁人一样看我如看垃圾的丑恶目光。
    他果然很完美,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他帮我结账,还给我买了一盒叉烧盒饭,贴心地给我拆筷子:“大男人光吃饭团怎么吃得饱?你太瘦了些,要多吃点。”
    这种旁人习以为常的简单关怀对我而言是前所未有的待遇,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穿不穿得暖,吃不吃得饱。
    梁枝庭是第一个……他总是第一个。
    我想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存在对我而言究竟是什么意义。
    鼻子发酸,即便不太饿,我也强撑着把面前的盒饭全吃下肚,一粒米都没剩下。
    这顿饭的分量对我而言太多,全部吃完的代价难以承受,满满当当的米粒撑到喉口,胃下一秒就要被挤爆炸裂。
    太难受了。
    我偷偷地挺直背脊,让足够的空气得以进入我的鼻腔,憋闷的呼吸能因此畅快些。
    梁枝庭坐在我对面,懒洋洋地撑着下巴,从我进食开始就一直都在盯着我看,神情专注得像是在看什么影片。
    我把最后一口饭咽下肚之后,他嘴边笑容弧度更大了,竟然夸了我一句:“南藜好乖。”
    因着他这句话,我的脸唰得一下变滚烫。
    原来好好吃饭也能被人夸奖吗?
    “脸好红呀,是被太阳晒的吗?”
    他这话中带着的逗弄太明显了,是在笑我吗?
    完蛋,脸上好像更烫了,我手足无措窘迫不已,强装镇定顺着他的台阶狂点头,点完之后,头就埋得更低了。
    沉默良久后,他突然又喊我:“南藜?”
    我抬头,就见梁枝庭指了指自己的嘴角,道:“这里,沾东西了。”
    怔了怔,我狐疑地抬手在脸上摸了一把,什么都没摸到。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笑着伸手过来,指腹在我嘴边某处抹了一下,带来炙热滚烫的温度。
    他的指腹上黏着一粒米。
    ……从我嘴角,刮下的米粒。
    “对、对不起!”
    我羞窘万分,顾不上其他,慌慌张张在便利店的袋子里左翻右翻,试图找面纸给他擦手,他却当着我的面,张嘴舔去了指腹上的那粒米。
    我整个僵在原地。
    他的一连串动作很快,快得我以为我自己看错了。
    是、是我看错了吧?梁枝庭,他,他怎么…吃了…
    耳朵嗡嗡作响,我的四肢好似生了铁锈的老旧机器,很久都动弹不了分毫。
    梁枝庭却对此浑然不觉,道:“发什么愣啊?”
    “……没、没有。”我磕磕巴巴,赶忙将找到的餐巾纸递给他,他接过去,动作自然地擦了擦手。
    他神色平静,好像没觉得刚才那个举动有什么不对。
    是我反应过度了吗?
    普通朋友之间……是会这样做的吗?
    梁枝庭把我送到公司门口和我道别,电梯门关闭前他问:“以后我还能来找你吗?”
    和他待了一中午,身上都熏染上他身上的香味,这抹味道染透了我的骨头,熏得我血液沸腾。
    我瞳孔有些失焦,恍惚着点头应下:“嗯。”
    他说,我和他是朋友了,朋友间来往,再正常不过。
    “好,我会联系你的。”他按下关门键,在缓缓合上的电梯门缝中说道,“再见,南藜。”
    梁枝庭走后,我腿脚发了软,蹲下身,双手捂住脸,热得快要化成一滩水。
    恐怖的高温席卷我的全身,烧得我神志不清,吐出的气息里仿佛都裹挟着烧红翻涌的岩浆,我抬手去摸自己的嘴角,今天,梁枝庭的手碰到了这里。
    手指从嘴角的位置慢慢滑到嘴唇上,指腹抵着这片软肉按了按。
    糟糕……
    熟悉的感觉从血液里涌了上来。
    我闷着头,无法忽视身体上的某种强烈反应,趁无人发现,踉跄着溜进了走廊深处的卫生间。
    第10章 “宝贝”
    -
    梁枝庭的亲近让我在每日枯燥的上班时间里都有了盼头。
    临近中午时,我会不自觉地去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过,数字跃动,等到办公室里的人全都走光之后,再等五分钟左右,梁枝庭就会准时出现在门口。
    我和他似乎达成了某种无言的默契。
    我坐在固定的位子上等他到来,他搭上上行电梯来找我。
    有了‘朋友’这根纽带,我们每天中午的约饭便顺理成章。
    次数多了,我的胆子终于大了些,能和他多说上几句话了,不会可笑的结巴,也能在和他对话时偶尔去直视他的脸。
    他的脸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永远都完美无瑕,挑不出一点瑕疵,他是女娲娘娘创造出的最完美的一个小泥人。
    我分辨不出梦境和现实。和他在一起时,我总是感觉自己轻飘飘的,灵魂早已脱离身体,悬浮在空气中,飘荡着,只留下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身躯。
    我的游魂飘荡在梁枝庭上方,因此也看到他对面的我,原来我的神情是那般浅显易懂,掩在长长刘海下的目光直白大胆,毫不掩饰对喜欢之人的某种情绪,是不可见人的欲,是贪婪仓促的念。
    我不知道梁枝庭有没有看懂,他待我一如既往的亲切温和,我猜他应该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亦或是他早就看出来了,但他并不在意。
    梁枝庭只要勾勾他的小手指,我就心甘情愿跟着他走。
    普天之下再找不到我这么听话的尸体。
    他是一个合格的赶尸人。
    直到我在某个时刻诈尸还魂。
    梁枝庭接到了一个电话,我的灵魂也被强行拉扯回身体里。
    餐厅喧闹,我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听见他手机里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娇俏甜美,用着软软的嗓音喊他老公。
    是梁枝庭的未婚妻。
    梁枝庭看了我一眼,笑着摆了摆手,便起身去一边接电话了。
    是我不能听到的内容。
    我隔着满座人群乌漆漆的脑袋远远眺望,注视着站在餐厅一棵装饰树下打电话的梁枝庭。
    他笑得好开心。
    我垂下眼,闷头将面前玻璃杯中的柠檬水一饮而尽。
    冰块如数被我吃进了嘴里,咬得嘎啦作响。
    烦躁。
    梁枝庭很快打完电话回来,见我饮料喝完,就又叫了一杯。
    那是一杯用威士忌调和而成的鸡尾酒,用高高的玻璃杯装着,是店里的招牌。
    我没喝过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以为就是普通的饮料,咕嘟嘟喝到底的时候,我的脑袋早已开始天旋地转。
    “你没事吧?”
    梁枝庭似乎在问我。
    我抬头看向他,他的身体和脸在我面前都变成了道道重影。
    脑袋好似有千斤重,我托着我不听使唤要往地下坠的头,摇摇头。一摇,妈的,更晕了。
    他急忙道歉:“抱歉,是我不好,我没想到你酒量这么差。”
    不怪你,我也没想到。
    我的脸没一会儿就烧了起来,难受得不行,随手拿过空了的玻璃杯贴在自己面颊上,冰冷的杯壁短暂缓解了两秒,随后就被我脸上的温度烘热,再没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