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4 想得到美人的第一百四十四天 ……

作品:《九零年代乖软美人

    叶笙笙刚带着叶明瑞在海市大学里面走了一圈, 快到饭点的时候,叶明瑞还想去学校的餐厅尝尝,可却接到了路野打来的电话。

    叶明瑞当时见到叶笙笙拿出来的小灵通, 什么都没说,之前叶笙笙过年回家的时候,他就见过了, 可他故意撇开的眼神却好像什么都说了。

    这阴险小子,就知道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来糊弄他们家笙笙。

    电话里路野表示要过来找他们一起吃饭,还没等叶笙笙答应, 叶明瑞就先在旁边摆起了手。

    可路野那边还有跟叶明瑞相处多年的路天明,太了解彼此了, 即便叶明瑞全程都没有发出声音,路天明都知道他在电话那边做什么, 没等叶笙笙开口回答, 就率先替路野挂掉了电话。

    叶明瑞被这爷俩气的瘪起了嘴巴, 直到那两人开车到了校门口来接,他也依旧冷着一张脸。

    “哎呦, 笙笙好久没见, 又长漂亮了!”

    路天明从后排车门跨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展眉开颜的走到叶笙笙身边说道, 模样极其高兴, 脸上的纹路深得都能夹死个苍蝇,看的叶明瑞眉头深皱。

    这老东西能不开心吗, 自从过年后知道自己儿子把笙笙拐到手后,叶明瑞每次见到他都能看到一张笑开花的老脸。

    “路大伯。”

    叶笙笙刚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路大伯对她如此热情,直到看到路野从副驾驶上下来,手上还拿着一大捧玫瑰花。

    女孩光润带笑的脸突然收敛了几分, 微垂下脑袋露出些许拘束,耳根发烫。

    “哎,现在还叫路大伯,等过几天就要改口喽。”

    路天明乐的见牙不见眼,他看路野这小子打小就行,居然闷声无声的把笙笙处到手了,可真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去去去,改什么口,八字都还没有一撇呢!你个老家伙少在我闺女面前胡说八道昂!”

    叶明瑞听不下去了,立马抬脚挡在叶笙笙身前,老不修的,她闺女还年轻着呢,以后跟谁结婚还是个未知数,他倒开始先自顾自的想好事了。

    “你就是一个老顽固,这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你在里面掺和什么!”

    路天明这次可是完完全全的站在自家儿子这边,野子虽然前些年做事轻浮荒唐了些,但是跟笙笙在一起后那是一天比一天稳重,而且,他对自家儿子很了解,一旦认准了一个人,那绝对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笙笙嫁过来是绝对不会受委屈的,更何况,他这个当公公的还没死,也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

    “你......”

    “你什么你,人家小年轻的事就让他们自己说去。这学校可真气派,你进去看了没,里面咋样?”

    路天明说着将叶明瑞拽到了一旁,还转头给路野使了个眼色。

    “你买这个做什么?”

    一捧鲜艳的玫瑰花送到叶笙笙面前,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瓣上带着些许水露,衬得本就肤白貌美的女人更加娇艳。

    “讨你欢心。”

    路野今天穿的衣服似乎是可以挑选过的,板正斯文,只是不太像他平时的风格,就连说的话也是。

    “是路大伯让你买的吧。”

    路野骨子里阴凉,仅剩不多的温柔全给了叶笙笙,可是他似乎天生缺少浪漫的细胞,特意打扮,专门去买玫瑰花,还有哄女孩开心的情话,都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

    “嗯。”

    路野点头,确实是路天明非要让他做的。

    “我本想送黄金的。”

    男人剑眉沉下,有些纠结的模样,在路天明的坚决否定和他自己的内心想法之间,他还是选择表露了自己的内心想法。

    鲜花这种东西脆弱便宜不说,还不及真人的百分之一美丽,所以他更倾向于选择金光闪闪,且价值昂贵的足量黄金。

    “扑哧——”

    叶笙笙听到路野的话,一个没忍住,直接噗呲笑出声。

    她在现实中见过很多有情人,也读过很多外国小说的浪漫文学,可却没有一个人是用黄金来做礼物的。

    “不喜欢?”

    玫瑰没能让佳人欢笑,反倒是自己的一番话让对方笑弯了眼睛,路野锁起了眉头,不明白叶笙笙真正的内心想法。

    “我们俩还没结婚呢,你就想送我黄金,难道不怕我跑了吗?”

    叶笙笙抱着满簇玫瑰,弯唇笑问道。

    “不怕。”

    路野见女孩仍旧一副开心的模样,也不再去计较她喜不喜欢的事情,反正,只要他给的起的,他都会送到她的跟前。

    至于女孩说的问题,那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他没有那么宽的心肠,认定的人绝对不会放手,而且,他不会让她升起任何想离开的念头。

    “切......”

    对于男人的盲目自信,女孩嫌弃式的皱了皱小鼻子,但很快,又再次绽开了笑容。

    “你瞧,这两人在一起多般配,笙笙笑的多开心!”

    作为路野最强助攻的路天明,在努力把人拦住的同时,还不忘给对方灌输两人极其相配的思想。

    叶明瑞看到了,却始终没有说话。

    晚饭是路野找的地方,还是上一次和笙笙舍友们一起去的大酒店。

    叶明瑞和路天明都是第一次来这么高端的地方,尽管外表再努力的融入,不想给子女丢脸,但多少都是有些拘谨谨慎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出了丑。

    “怎么选了这么个地方,你小子以后可是要结婚的人,是要过日子的,可千万不能打肿了脸充胖子!”

    路天明还没进门的时候就感觉这里金碧辉煌的,不像是一般人能去的地,结果进门之后,发现豪华更甚,顿时心头一紧,趁着叶明瑞不注意,凑近路野耳边小声说道。

    “嗯。”

    可收到叮嘱的人只是轻轻应声,神色未变,淡定的像是这里是他家一样。

    “路总,这边请。”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匆匆走上前来,胸口上是金色的铭牌,显然要比大厅几个穿戴银色铭牌的职位要高。

    只是,路总?他在叫谁?

    同行四人中,除了路野和叶笙笙,其他两个老父亲都是一副状况之外的模样。

    路总,这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应该是个大官吧,只是那什么经理怎么对着路野这么喊啊,时不时认错人了?

    “嗯。”

    又是一声轻“嗯”,他们听的清楚,是路野应的,所以,经理口中的“路总”指的就是路野。

    叶明瑞和路天明面面相觑,明明只是小一年没有一起生活,怎么野子就变成了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

    “野子,刚刚那个人为什么叫你路总?”

    坐在酒店特意准备的包厢里,路天明率先问出了叶明瑞也想知道的问题。

    “酒店有我的一部分股份,换句话说,我是这个酒店的老板之一。”

    路野描述的风轻云淡,可听在耳朵里的两人却有些目瞪口呆,这么大的个酒店,光建造就得花数不清的票子,路野怎么就是这家酒店的老板了?

    “你在外面没有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吧。”

    路天明表情严肃,他虽然只是一个平民百姓,不懂这些大公司大生意上面的事,但是也知道,一般人是绝对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大酒店老板的。

    “路大伯,路野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入股的,他不会做那些事情的。”

    这次开口解释的是叶笙笙,比起路野,某些时候,她说的话要更令人信服。

    果然,两位老父亲一听叶笙笙这么一说,脸上的担忧瞬间消失,甚至都有闲心开始打量周围的装饰环境了。

    还得是大酒店,服务态度好不说,就连上菜都利索麻利,叶明瑞吃了一圈下来,感觉这酒店能办的这么大,确实是有原因的。

    虽然有些菜品做的差强人意了些,但是也有些菜品让他这个前国营饭店的大厨都高看好几眼。

    “老叶,咱们这菜吃的差不多了,是不是也该聊点正事了?”

    “野子是你看着长大的,你也知道,像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娃娃都已经上小学了。现在好不容易跟你们家笙笙处到了一起,两人感情也好的跟那蜂蜜块似的,咱们两家更是知根知底,没什么好顾虑的,所以,你看这俩孩子的大事咱们是不是要往上提提了。”

    路天明眼瞅着叶明瑞放下了筷子,也不管自己只吃了个八分饱,紧跟着撂下了筷子,清了清嗓子眼,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你!你个老东西原来是在这里等着我呢!来之前你可是跟我说就来看看孩子的,现在弄这一出,不会是你们爷俩早算计好了吧!”

    叶明瑞虎目一瞪,没好气的说道,刚刚咽下去的饭菜他都想吐出来还回去了。

    “什么算计不算计,老叶你少给我在这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你就说,你同不同意吧!”

    两个老父亲争论的面红耳赤,叶笙笙坐在旁边听着有些茫然,不就是一起来吃个饭吗,怎么就扯到了大事身上了。

    “我闺女现在还在上学!你是想让笙笙以后带着孩子去上课吗!”

    叶明瑞在心里是真的不希望闺女这么早就嫁人,但是他自己同时也很清楚,像笙笙这么大的人也有许多已经结婚生子了的,但是他跟别家的情况不一样,他还想再留闺女几年。